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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职业病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26 02:48:34 编辑:美酒知识 手机版

1,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些参考资料: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部门和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监督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 管理机构和职责  3.1 管理机构  人事劳动部为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医务所负责员工职业卫生服务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3.2 职责  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我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各项工作。  4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4.1 管理内容  4.1.1 人事劳动部组织全厂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对接触有毒有害物工种员工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  4.1.2 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按时发放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  4.1.3 根据国家及中电投集团公司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由安全生产部和人事劳动部门确定有毒、有害工种及从事该工种的员工。  4.1.4 安全生产部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确定有毒有害工作的场所及预防、应急措施,并向员工公开。  4.1.5 医务部门应配备兼职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加强对劳动过程中职业卫生的防护与管理。按要求,组织接触有毒有害工种人员体检,并建立、保管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6 负责职业病诊断的有关工作和确诊职业病人的上报工作。  4.2 管理要求  4.2.1 接触有毒有害物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专业培训。  4.2.2 接触有毒有害物工种人员上岗前、离岗前应体检,在岗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4.2.3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2.4 安全生产部设立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5 监督检查与考核  5.1 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监督与考核。  5.2 本制度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的种类:  1、目前我国公布的职业病共9类: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二、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职业病:  1、职业中毒:由于施工现场通风不良等原因,如地下室施工,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可造成局部环境大量的有毒物质积聚,造成急性中毒。如油漆工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如果不注意防护,或者防护不当。可造成慢性苯中毒,如白血球减少,进一步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2、尘肺:粉尘作业人员,如石工、电焊工、木工、化灰工等,如不注意个人防护,轻者可导致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或支气管哮喘,长期在粉尘的作业环境下工作,严重时可导致尘肺。  3、职业性耳病:建筑施工现场的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机等高分贝的噪声,长期在这种环境因素下作业,可使人听力减退,严重时可造成耳聋。  4、职业性眼病:如电焊工在操作施工时,不带眼罩,不注意眼部的保护,可导致电光眼,使眼睛红肿疼痛,不能视物。  5、心血管疾病:由于建筑施工人员大多为高空作业、长期高度注意力集中,容易造成精神紧张,可导致高血压、冠心病的发生。长期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刺激下,如长期接触噪声、振动等,也会导致高血压及冠心病的发病率提高。  6、骨髓及软组织损伤:因建筑施工人员大多为重体力劳动,主要由外伤、提重或负重、不良体位等因素造成。如急性腰扭伤、慢性腰痛、腰肌劳损、韧带损伤和腰椎间盘突出症。  7、高温中暑:由于夏天高温露天作业,太阳直射,没有防护措施,或者防护不当,不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很容易造成施工人员中暑。再如夏天在地下室施工,由于局部环境高温高湿,或者通风设备不良,没有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也可导致施工人员中暑。  三、预防措施  1、项目部应把职业病防护费用列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挥防护作用。  (l)工程管理部为职业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档案。  (5)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及应急救援预案。  2、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特别是油漆工、电焊工、粉尘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检查发现不适宜原工作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3、施工现场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施工现场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5、项目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  6、项目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8、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9、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施工现场,劳动者必须配置一定的防护用品,并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药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提高职业卫生的知识。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12、发现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3、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施工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引用文件:  《劳动卫生预防职业病学》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这里还有一些参考资料:http://gzzwgs.com/ShowPost.asp?ThreadID=228
关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2,职业卫生责任制企业管理责任制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清单一、负责人与责任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2.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文件3.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文件5.企业各机构、部门、人员的职责文件6.根据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的有关考核记录7.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情况的有关记录、台账8.人员工伤保险记录二、风险管理1.安全评价报告2.风险评价程序文件及记录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4.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有定期检测、评估记录6.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吊装等)(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法律法规、标准清单3.企业与上级部门、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 安全培训教育2.管理人员、特种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记录或安全资格证,新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卡3.班组日常安全教育、活动计划和记录4.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总结五、设备设施1.项目安全评价及相关审批资料、检查记录2.建设项目各阶段资料及审查报告3.生产、存储设备设施台帐、记录档案4.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5.设备设施停工检维修方案、记录档案6.日常性检维修作业任务书7.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六、 作业安全1.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2.作业许可证及记录3.承包商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4.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承诺书或安全协议书5.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等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6.承运单位提供的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关运输人员的上岗资格证7.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申请表》和《变更验收表》的台帐8.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的运行记录七、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1.所有可能接触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体)的普查、分类档案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3.应急咨询电话号码或者委托代理协议八、职业危害1.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查和记录2.职业卫生档案(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3.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4.健康监护档案九、事故与应急1.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台帐2.根据风险评价结果,针对潜在的事件和突发事故编制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报告及过程记录十、 检查与绩效考核1.各种检查形式的《安全检查表》2.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记录和台帐3.安全隐患清单(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内容)及整改情况档案4.每年一次的自评报告5.绩效考核制度文本,定期考核记录需准备的制度、台帐(档案)、记录、清单:制度(25):1.安全责任考核制度2.安全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3.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4.变更管理制度5.绩效考核制度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吊装等)(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帐(档案)(18):安全费用台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重大隐患项目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生产设备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存储设备设施台帐检维修档案变更管理的台帐危险化学品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健康监护档案事故台帐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台帐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档案记录(10):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所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所有安全培训教育记录作业许可证审批记录执行“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的运行记录变更后的培训记录作业场所的定期检查的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过程记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的记录清单(3):法律法规、标准清单安全隐患清单(包括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需取证、送检的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的检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雷接地的检测
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清单一、负责人与责任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书2.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文件3.从业人员学习、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记录4.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文件5.企业各机构、部门、人员的职责文件6.根据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的有关考核记录7.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情况的有关记录、台账8.人员工伤保险记录二、风险管理1.安全评价报告2.风险评价程序文件及记录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4.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5.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有定期检测、评估记录6.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吊装等)(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卫生责任制企业管理责任制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3,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人批准发布实施; 3.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04.10)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4.1.11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临时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名册应按照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分别建立存档。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  —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事;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关于台账:  4.3.5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台账  4.3.7 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台账  4.3.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台账  4.7.3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台账  4.7.4 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台账  5.1.15 工种台账  5.3.2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
原发布者:光少V同學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珠海市斗门合威机械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

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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