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题1、食品公司与酒厂订立的合同无效2、甲的做法不合法后面的不会解释了,下一位吧。有关“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之规定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符。《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销售白酒每周总结怎么写自从转到销售部至今已经一年半了,回想自己这一年多所走过的路,...
更新时间:2023-07-18标签: 酒厂提货新闻经济酒厂提货新闻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