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00×5000×17%-120000=50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200×240=48000(元)
该厂10月份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50000+48000=98000(元)=9.8(万元)
选A9.8
税法依据是《中 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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